长房中协发[2019]015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长沙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金纽带”奖评选的通知
为表彰优秀房地产经纪、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鼓励机构和从业人员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房地产经纪、估价行业健康发展,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每年将表彰一批优秀房地产经纪、估价机构和个人,树立典型,引导行业。2019年第九届长沙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金纽带”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此次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单位及下辖从业人员。
2、申报时间:申报参评的机构及个人填写好评选表(协会网站www.csfczj.com下载),于12月13日前将评审表及相关资料提交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3、评审程序:
(1)申报机构及个人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2)秘书处对申报表进行申报条件审核;
(3)考评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考察等形式对申报机构及个人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比打分;
(4)考评组根据综合评比情况确定优秀机构及个人并报会长办公会审定;
(5)向获奖机构及个人颁发证书并在年度大会上表彰。
4、参评数据:评比时间段为上年度10月1日—本年度9月30日,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数据。
5、有以下行为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参评:
房地产经纪机构:
(1)因经纪服务纠纷,引起群体上访,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2)因经营活动中被司法部门确认有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的;
(3)侵占、挪用代收代付等房地产交易资金的;
(4)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被行业组织联合制裁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
(1)违反法律、法规,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
(2)因提供虚假估价报告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引起群众上访,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3)虚假宣传或伪造经营业绩、信用状况,骗取估价业务的;
(4)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被行业组织联合制裁的。
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估价师: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的;
(2)违反行业自律的,被行业组织联合制裁的;
(3)违反法律、法规等条款的。
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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